我們最新收到不同柏傲莊III的買家DM,證實若已於兩年前簽訂的協議中選擇繼續等待成交,今次延期則不設退出機制。當中最受爭議的,並非賠償的方案,而是「不可抗力」四字。
我們最新收到不同柏傲莊III的買家DM,證實若已於兩年前簽訂的協議中選擇繼續等待成交,今次延期則不設退出機制。當中最受爭議的,並非賠償的方案,而是「不可抗力」四字。
「柏傲莊III」莫屬,在2021年6月發售後,樓花期由原本的2年拖至4年9個月,57個月樓花期亦勢成一手新例實施後最長樓花期的新盤,從當日的收票王變為今日的延期王,受影響買家的權益仍有待釐清。
大圍「柏傲莊III」關鍵日期再延後,相當於樓花期拉長至45個月。對於賠償方案,有業主跟我們《胡.說樓市》表示覺得不合理。而樓花期延長至45個月後,實情已超出了預售樓花同意書30個月的期限,法例是否容許?